索引號: | 113417037568327477/202408-00061 | 組配分類: | 暫住登記 |
發(fā)布機構: | 黃渡鄉(xiāng)人民政府 | 主題分類: | 綜合政務 |
名稱: | 【戶籍管理】暫住登記業(yè)務辦理流程 | 文號: | 無 |
生成日期: | 2024-08-20 | 發(fā)布日期: | 2024-08-20 |
一、項目名稱
暫住登記
二、設立依據(jù)
《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(guī)范》
三、受理部門
宣城市公安局下轄的各派出所
四、辦理條件
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,到其他市、縣(不含常住戶口所在地城市內部跨行政區(qū)域)居住半年以上,或者符合有合法穩(wěn)定就業(yè)、合法穩(wěn)定住所、連續(xù)就讀條件之一的,可以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。
五、辦理程序
應由本人(戶主、監(jiān)護人)或符合條件的申報人持居民身份證到轄區(qū)派出所戶籍窗口(戶辦大廳)辦理。
六、申報材料
(一)個人申報
1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;
2、住所證明。
備注: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15日內,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(qū)服務機構,提交相關材料申報居住登記。
(二)單位申報
1、流動人口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;
2、用工合同、住所證明(用人單位提供);
3、房屋租賃合同材料(房屋出租人提供);
4、中介合同材料(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提供)。
備注:用人單位、房屋出租人、房屋租賃中介機構,應當自與流動人口建立、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、租賃關系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,將流動人口居住信息報送當?shù)毓才沙鏊?emsp;
七、辦理時限
1個工作日
八、收費依據(jù)及標準
免費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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