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州區(qū)中心城區(qū)公辦幼兒園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見
為進一步加強宣州區(qū)中心城區(qū)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管理,根據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(guī)范發(fā)展的若干意見》《幼兒園工作規(guī)程》《安徽省學前教育條例》等相關文件精神,結合我區(qū)實際,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見。
一、招生原則
堅持公開、公正、免試的原則,中心城區(qū)公辦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招生,自覺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
二、招生對象、范圍、條件
(一)招生對象
托班:2025年9月1日前年滿2周歲(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)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幼兒。
小班:2025年9月1日前年滿3周歲(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)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幼兒。
(二)招生范圍、條件
1.招生范圍
東至水陽江東大道-皖贛鐵路,南至滬渝高速公路,西至滬渝高速公路,北至敬亭山-水陽江范圍內的常住適齡幼兒。
2.招生條件(具備以下條件之一)
①戶籍,適齡幼兒屬于招生范圍內戶籍,戶口簿的戶主為適齡幼兒的法定監(jiān)護人或祖父母、外祖父母;
②住址,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(不含商業(yè)用房、公寓、車庫等)標注的地址位于招生區(qū)域范圍內,且房產權利人是適齡幼兒的法定監(jiān)護人,產權占比大于50%。
3.政策入園
按照國家、省、市有關文件精神,下列情況之一可直接按政策入園,不占用招生計劃名額。
①現(xiàn)役軍人、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、烈士子女等,按省教育廳、省軍區(qū)政治工作局、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《關于印發(fā)安徽省軍人子女教育優(yōu)待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》和省應急管理廳、省教育廳《關于切實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(yōu)待工作的通知》執(zhí)行;
②合工大宣城校區(qū)在編在崗教師子女,按照市政府相關會議紀要執(zhí)行;
③正在援疆援藏的干部、人才子女;
④在招生范圍內戶籍納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戶招生范圍內的家庭,同一對夫妻落實國家積極生育政策,依法生育的二孩、三孩。
以上四類人員由個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,宣州區(qū)學前教育招生工作專班辦公室審核認定。
三、招生計劃
幼兒園 |
招生名額(名) |
幼兒園 |
招生名額(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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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班 |
小班 |
托班 |
小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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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第一幼兒園 疊嶂園區(qū) |
200 |
25 |
宣城市第八幼兒園 思佳園區(qū) |
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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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第一幼兒園 澄江園區(qū) |
50 |
25 |
宣城市第八幼兒園 云境園區(qū) |
50 |
50 |
宣城市第一幼兒園 敬亭新苑園區(qū) |
50 |
25 |
宣城市第九幼兒園 前城上東郡園區(q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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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 |
宣城市第二幼兒園 實驗園區(qū) |
75 |
25 |
宣城市第九幼兒園 東方燕園園區(qū) |
|
50 |
宣城市第二幼兒園 飛彩園區(qū) |
75 |
50 |
宣城市第九幼兒園 舟基園區(qū) |
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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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第二幼兒園 西林園區(qū) |
50 |
25 |
宣城市第十幼兒園 |
50 |
75 |
宣城市第二幼兒園 同曦園區(q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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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 |
宣城市第十一幼兒園 (和園、沁園園區(qū)) |
50 |
50 |
宣城市第二幼兒園 敬亭苑園區(qū) |
25 |
25 |
宣城市第十二幼兒園陽德園區(qū) |
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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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第六幼兒園 中銳園區(qū)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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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第十二幼兒園宛溪園區(qū) |
50 |
25 |
宣城市第六幼兒園 向陽園區(q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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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 |
宣城市第十二幼兒園煙雨路園區(qū) |
50 |
50 |
宣城市第六幼兒園 碧桂園園區(qū) |
1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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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第十五幼兒園希達園區(qū) |
25 |
50 |
宣城市第六幼兒園 濱湖園區(qū) |
75 |
75 |
宣城市第十五幼兒園開達園區(qū) |
50 |
50 |
宣城市第八幼兒園 盛世御景園區(qū) |
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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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第十六幼兒園 |
25 |
25 |
宣城市第八幼兒園 錦繡華府園區(qū) |
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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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一二六學校(幼兒園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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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 |
四、招生方式
幼兒園面向社會公開網上登記報名。若登記報名人數在規(guī)定報名時間內且不超過招生計劃數,直接錄?。蝗魣竺藬党^招生計劃數,則分批次(一批次為戶籍與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相統(tǒng)一的幼兒;二批次為戶籍的幼兒;三批次為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幼兒)通過電腦派位方式按計劃數錄取。
五、招生程序
(一)信息發(fā)布
6月27日,通過宣州區(qū)人民政府網站和城區(qū)各公辦幼兒園微信公眾號、門前張貼公告等方式,公開向社會發(fā)布招生工作意見和相關信息。
(二)網上信息登記
7月3日至5日,登陸網址:http://dj.changyan.com/或掃描二維碼(見附件)登陸,使用家長手機號注冊,每名幼兒限登記一所公辦幼兒園(同時招生托班和小班的,限報一個年級)。對網上報名操作存在困難的家長,可到擬填報的幼兒園咨詢,在該幼兒園指導下注冊、登記。
雙胞胎(多胞胎)參加幼兒園電腦派位可在以下A、B兩種方式中任選其一,一經選定不得更改:A.一號派位,同園錄取。符合報名條件的雙胞胎(多胞胎)網上報名時只填報一張報名表、一個幼兒資料,并登記雙胞胎(多胞胎)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。一經錄取,一同辦理入園手續(xù);B.多號派位,按實錄取。符合報名資格的雙胞胎(多胞胎)網上報名時,分別填報兩(多)張報名表、兩(多)個幼兒資料參加電腦派位,按派位實際結果入園。
(三)資格審查
7月6日幼兒監(jiān)護人持本人身份證、幼兒出生醫(yī)學證明、戶口簿、房產證(不動產權證)原始證件和復印件各一份,到所登記報名的幼兒園現(xiàn)場提交并接受資格查驗(原始證件用于審核,復印證件由幼兒監(jiān)護人簽名后交幼兒園備案),查驗合格,通過資格初審。逾期未提供材料,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。
(四)錄取方式
1.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數,直接錄取。
2.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,通過電腦派位方式按計劃數錄取。
3.7月24日電腦派位,電腦派位時,公證部門現(xiàn)場公證,并邀請市區(qū)人大代表、政協(xié)委員、區(qū)政府教育督學、幼兒家長代表、新聞媒體對電腦派位現(xiàn)場和過程進行監(jiān)督。7月25日至27日公示通過電腦派位產生的擬錄取名單。
(五)名單公示
7月底前,完成資格初審,符合報名登記、電腦派位條件的幼兒名單在各中心城區(qū)公辦幼兒園進行公示。公示無異議后,具體報名事項關注所在幼兒園微信公眾號。
六、城區(qū)其他公辦幼兒園招生
(一)住址(即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標注的地址)位于滬渝高速公路以南、以西的幼兒就近到市十幼(金達園區(qū)、茂盛園區(qū)、新港園區(qū))、市十一幼(和園園區(qū)、沁園園區(qū))、市十六幼;水陽江東大道以東宣城現(xiàn)代服務業(yè)產業(yè)園的幼兒就近到宣城一二六學校登記報名,登記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,直接錄取;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,則參照中心城區(qū)公辦幼兒園電腦派位方式按計劃錄取。
(二)市二幼宛陵湖新城幼兒園房屋等固定資產產權屬于開發(fā)企業(yè),開發(fā)企業(yè)免費提供給市二幼使用,開發(fā)企業(yè)與市二幼已簽訂宛陵湖新城業(yè)主幼兒入園協(xié)議,該幼兒園單獨招生(宛陵湖新城業(yè)主適齡幼兒只在該園登記報名),由市二幼制定招生意見報宣州區(qū)學前教育招生工作專班辦公室備案后組織實施。
七、組織領導
成立宣州區(qū)學前教育招生工作專班,下設辦公室,辦公室設在區(qū)教體局,負責中心城區(qū)公辦幼兒園2025年秋季招生日常工作。
八、招生紀律
參與招生的相關人員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執(zhí)行招生政策,嚴守招生紀律,嚴禁徇私舞弊、弄虛作假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對違反法律法規(guī)、政策、紀律的人員,將依法依規(guī)追究責任。
九、附則
(一)本工作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,由宣州區(qū)學前教育招生工作專班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(二)宣州區(qū)公辦幼兒園招生咨詢電話:0563-3013711、3024395;招生監(jiān)督電話:0563-3027363。
附件:報名登陸二維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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