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復議受理范圍、條件、程序
一、行政復議受理范圍
【引言】簡單地說,凡是行政機關針對具體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的行政管理行為,只要你認為這樣的行為損害了你的合法權益,你就可以申請行政復議,請求糾正。比如你認為行政機關的罰款、沒收違法所得、責令停產停業(yè)、吊銷許可證或者執(zhí)照、拘留等等行為損害了你的合法權益,就可以申請行政復議。
具體來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申請行政復議:
(一)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、罰款、沒收違法所得、沒收非法財物、責令停產停業(yè)、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、暫扣或者吊銷執(zhí)照、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;
(二)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、扣押、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;
(三)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、執(zhí)照、資質證、資格證等證書變更、中止、撤銷的決定不服的;
(四)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、礦藏、水流、森林、山嶺、草原、荒地、灘涂、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;
(五)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;
(六)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(yè)承包合同,侵犯其合法權益的;
(七)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、征收財物、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;
(八)認為符合法定條件,申請行政機關頒發(fā)許可證、執(zhí)照、資質證、資格證等證書,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、登記有關事項,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;
(九)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、財產權利、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,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;
(十)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(fā)放撫恤金、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,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(fā)放的;
(十一)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。
二、行政復議受理條件
【引言】簡單的說,就是要有明確具體的復議請求,明確所不服的具體行政行為和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,而且不能超過法定期限(一般自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)。申請方式原則上以書面形式為主,不具備自行書寫能力又無其他人可以代筆的,可以口頭申請。提交形式可以直接提交給具有管轄權的行政復議機構,也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,還可以通過相關行政復議機構對外公布的互聯網、電子郵箱等渠道提交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八條 行政復議申請符合下列規(guī)定的,應當予以受理:
(一)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(guī)定的被申請人;
(二)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;
(三)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;
(四)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;
(五)屬于行政復議法規(guī)定的行政復議范圍;
(六)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構的職責范圍;
(七)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,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。
三、行政復議受理、審理程序
(一)受理程序:復議機構自收到申請之后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。
(二)審理程序。審理期限一般為60天,情況復雜的,可以適當延長,但即使加上依法延長的期限最多也不會超過90天(依法中止審理的除外)。案件審理過程中,行政復議機構認為必要的可組織各方當事人質證,也可就具體事項或證據開展行政復議調查,有關人員有配合調查的法定義務。重大、疑難、復雜的行政復議案件復議機構可視情況決定是否適用聽證、參審評議程序審理。
四、受理行政復議案件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五、申請鑒定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。
行政復議期間涉及專門事項需要鑒定的,當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,也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機構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。鑒定費用由當事人承擔。鑒定所用時間不計入行政復議審理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