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相對人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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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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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1(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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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2(工商注冊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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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3(組織機構(gòu)代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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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4(稅務(wù)登記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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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5(事業(yè)單位證書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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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對人代碼_6(社會組織登記證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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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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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件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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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件號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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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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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法行為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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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法事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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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依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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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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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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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款金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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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收違法所得、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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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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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決定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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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罰有效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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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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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*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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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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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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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區(qū)自然資規(guī)執(zhí)罰〔2024〕3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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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四條、第五十三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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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*英未經(jīng)批準改變農(nóng)用地用途,于2020年4月將位于宣州區(qū)孫埠鎮(zhèn)西馬村王村組2554.59平方米集體土地出租用于非農(nóng)建設(sh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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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七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(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訂)第四十二條和《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規(guī)程》附錄A“違法占地類”查處注意事項第二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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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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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退還土地。責令秦正英將非法占用的2554.59平方米集體土地退還給原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。
2.罰款。對51.41平方米農(nóng)用地按每平方米14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719.74元;對2503.18平方米建設(shè)用地按每平方米4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10012.72元;合計罰款金額人民幣10732.46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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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732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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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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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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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衛(wèi)華畜禽養(yǎng)殖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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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及非法人組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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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2341802MA2QQFN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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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*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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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區(qū)自然資規(guī)執(zhí)罰〔2024〕3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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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(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)第四十三條、第四十四條和第五十三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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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衛(wèi)華畜禽養(yǎng)殖場(經(jīng)營者:劉*華)未經(jīng)批準改變農(nóng)用地用途,于2016年將位于宣州區(qū)向陽街道夏渡社區(qū)馬村村民組3174.82平方米養(yǎng)雞場出租用于汽車維修及倉儲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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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(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)第七十六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(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訂)第四十二條和《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規(guī)程》附錄A“違法占地類”查處注意事項第二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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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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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退還土地。責令宣城市衛(wèi)華畜禽養(yǎng)殖場將非法占用的3174.82平方米集體土地退還給原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。
2.沒收違法建筑物。沒收宣城市衛(wèi)華畜禽養(yǎng)殖場違法占用符合規(guī)劃土地上318.57平方米磚混房屋。
3.罰款。對2856.25平方米建設(shè)用地按每平方米4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11425元;對318.57平方米水田按每平方米14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4459.98元;合計罰款金額人民幣15884.98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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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884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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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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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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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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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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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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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區(qū)自然資規(guī)執(zhí)罰〔2024〕3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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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(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)第四十三條、第四十四條和第五十三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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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樂園養(yǎng)雞場(經(jīng)營者:嚴*)未經(jīng)批準改變農(nóng)用地用途,于2013年將位于宣州區(qū)向陽街道夏渡社區(qū)大路邊組2501.22平方米養(yǎng)雞場改用于農(nóng)副產(chǎn)品(芝麻、花生)加工庫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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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(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)第七十六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(2011年1月8日第一次修訂)第四十二條和《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規(guī)程》附錄A“違法占地類”查處注意事項第二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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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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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退還土地。責令嚴斌將非法占用的2501.22平方米集體土地退還給原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。
2.沒收違法建筑物等設(shè)施。沒收嚴斌違法占用符合規(guī)劃土地上63.24平方米磚混房屋、1.27平方米水泥地坪。
3.罰款。對2436.71平方米建設(shè)用地按每平方米4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9746.84元;對64.51平方米水田按每平方米14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903.14元;合計罰款金額人民幣10649.98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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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649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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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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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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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*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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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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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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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區(qū)自然資規(guī)執(zhí)罰〔2024〕3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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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(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)第四十三條、第四十四條和第五十三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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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*雙未經(jīng)批準改變農(nóng)用地用途,于2018年將位于宣州區(qū)向陽街道夏渡社區(qū)大路邊組2543.00平方米養(yǎng)雞場出租用于糧油倉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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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(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)第七十六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(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訂)第四十二條和《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規(guī)程》附錄A“違法占地類”查處注意事項第二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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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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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退還土地。責令嚴云雙將非法占用的2543.00平方米集體土地退還給原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。
2.沒收違法建筑物等設(shè)施。沒收嚴云雙違法占用符合規(guī)劃土地上385.44平方米磚混房屋、44.56平方米鋼構(gòu)房屋、188.33平方米水泥地坪。
3.罰款。對1924.67平方米建設(shè)用地按每平方米4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7698.68元;對618.33平方米水田按每平方米14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8656.62元;合計罰款金額人民幣16355.3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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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6355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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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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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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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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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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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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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區(qū)自然資規(guī)執(zhí)罰〔2024〕35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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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(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)第四十三條、第四十四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五十三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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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龍威家禽育種有限公司于2005年未按要求違法建設(shè)兩層辦公樓,2020年擅自改變農(nóng)用地用途,將位于宣州區(qū)向陽街道夏渡社區(qū)大路邊組的養(yǎng)殖場出租用于糧油庫房和制衣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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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(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)第七十六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(1998年12月27日國務(wù)院令256號)第四十二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七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(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訂)第四十二條和《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規(guī)程》附錄A“違法占地類”查處注意事項第二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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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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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退還土地。責令姚忠將非法占用的1996.45平方米集體土地退還給原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。
2.沒收違法建筑物。沒收姚忠違法占用符合規(guī)劃土地上287.72平方米辦公樓。
3.罰款。對1708.73平方米建設(shè)用地按每平方米4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6834.92元;對287.72平方米旱地按每平方米14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4028.08元;合計罰款金額人民幣10863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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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86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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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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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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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凱亞建設(shè)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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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及非法人組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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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340100MA2NW8R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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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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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區(qū)自然資規(guī)執(zhí)罰〔2024〕3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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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四條、第五十三條和《永久基本農(nóng)田保護條例》第十五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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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凱亞建設(shè)工程有限公司未經(jīng)批準,于2020年11月占用宣州區(qū)黃渡鄉(xiāng)伏村村、黃渡村集體土地1555.38平方米建設(shè)宣港路和S104省道銜接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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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七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(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訂)第四十二條和《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工作規(guī)程》附錄A“違法占地類”查處注意事項第二條的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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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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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退還土地。責令安徽凱亞建設(shè)工程有限公司將非法占用的1555.38平方米集體土地退還給原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。
2.沒收瀝青道路。沒收安徽凱亞建設(shè)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規(guī)劃土地上新建的1149.45平方米瀝青道路。
3.拆除瀝青道路。拆除安徽凱亞建設(shè)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不符合規(guī)劃土地上新建的103.27平方米瀝青道路,并恢復(fù)土地原狀。
4.罰款。對103.27平方米永久基本農(nóng)田按每平方米25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2581.75元;對1149.45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11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12643.95元;對302.66平方米建設(shè)用地按2元的標準處以罰款,罰款金額人民幣605.32元;合計罰款金額人民幣15831.0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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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83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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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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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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